圣讯日粮

《喜乐的心》十一月3

 

 “把这一切放在亚伦的手上和他儿子的手上作摇祭,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。”(利八27)

 

  在这个献祭的仪式上,洒在亚伦及他兄子身上的血,乃是取自“承接圣职之礼的羊”。这程序完成之后,再将“摇祭”放在亚伦手上,亚伦再将祭物举起来,在神面前摇一摇,此即所谓的“承接圣职之礼”。我们可否应用新约的说法来解释其中的含意呢?

 

  因为基督在神面前蒙悦纳,如今我可以站在仆人的地位,聆听神的声音,顺从祂的旨意,行在祂的道路上。如此一来,我的耳朵、双手、双脚就专属神所有了,没有人可借用我的耳朵去听别人的声音,借用我的手去遵行别人的旨意,借用我的脚去走别人的路。我甚至还要更进一步,以基督充满我的双手,高举祂。此即表示我是在这里事奉神。我的全人都奉献在这圣职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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