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讯日粮

今日《喜乐的心》


  一月14日


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神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(约壹一9)


如果神的儿女犯罪了,而没有认罪,且又继续沉溺罪中,他仍然是神的儿女,神也仍然是祂的天父,但如今,在这位信徒的良心里已有了弱点:他无法坦然面对神。尽管他怎么努力去维持与神的交通,仍然觉得这种交通既痛苦又有限。以前那种自然融洽的气氛已不见了。在他里面,他体会到一种距离感。但有一个迅速恢复与神的关系之稳妥办法,就是立刻来到神面前认罪,求告主耶稣作他的辩护律师,替他向父神求情。


在此时,千万不可让自己继续沉溺于犯罪之后的羞惭中,仿佛这样的内疚自责有办法使我们变为圣洁似的。这种不能带来悔改的罪恶感对我们毫无益处。倘若有任何人犯罪了,他应该做的第一件事,就是到神面前,认罪,交托公义的耶稣基督,让祂来向他的罪夸胜。

 

  今日灵修经文集

約一5:14-21
詩篇149:1-6,9
約3:22-30
 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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