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讯日粮

今日:《每日亲近神》
  经文:哥林多前书九章16~23节
  主题:与人同得福音的好处
  在今天所读的经文中,一开始使徒保罗就强调他传福音是没有可夸的(16节);而且是不得已的,最后结论是「不传福音就有祸了」,这感觉保罗传福音好像是很勉强的,不是那麽心甘情愿的。但我们往下看的时候,就知道他真正的意思是什麽呢?他一点也不是「被勉强」才去,传福音是人人当尽的责任。
  使徒保罗的意思是凡是被神拣选的基督徒,除了传福音之外不能做甚麽,因为那是神所决定的,也是他该尽的责任。「我若甘心做这事,就有赏赐;若不甘心,责任却已经托付我了。」我们都应该有与先知耶利米相同的心态:我若说:我不再提耶和华,也不再奉祂的名讲论,我便心里觉得似乎有烧着的火闭塞在我骨中,我就含忍不住,不能自禁。(耶二十9)。想想,我们是否有保罗与耶利米的心志呢?
  耶稣对渔夫彼得说,「得人如得鱼」(可一17),就好比祂今天也对我们说,「要赚人如赚钱」基督徒不是「赚钱」主义者,基督徒乃是「赚人」主义者。我们传福音给亲朋好友时,不仅要对人口传基督,也要在平日活出主的见证。「向甚麽样的人,我就作甚麽样的人;无论如何,总要救些人。」(林前九22),也为着福音的缘故,给人帮助和方便,这样子很容易使人与我们同得福音的好处,其目的将基督的救恩传扬出去,这是我们基督徒一生的准则。
  保罗所说的「不得已」,是因甘心传扬福音,他不会用完传福音的权柄,他会继续不断地传福音下去,他只有一个目标,想尽办法向什麽样的人,就用他们了解的方式,要叫他们同得福音的好处。
  亲爱的弟兄姊妹,那你呢?「凡我所行的,都是为福音的缘故!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。」起来,行吧!
  回应:
  主啊,我求祢将那传扬福音的火赐给我,让我不再为己而活,乃是为主的缘故传扬基督,我愿意和保罗一样,凡所行的,是为福音的缘故!为要与人同得福音的好处。
  祷读:哥林多前书九章22~23节
  22向软弱的人,我就作软弱的人,为要得软弱的人。向甚麽样的人,我就作甚麽样的人。无论如何,总要救些人。
  23凡我所行的,都是为福音的缘故,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。
关闭
网络事工需要经费维持
下载a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