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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15日:是谁犯了罪?
耶稣过去的时候,看见一个人生来是瞎眼的。门徒问耶稣说:“拉比,这人生来是瞎眼的,是谁犯了罪?是这人呢?是他父母呢?” 耶稣回答说:“也不是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。(《约翰福音》 9:1-3)
住棚节过后的第一个安息日,耶稣离开圣殿去到一个地方,在那里看见了一个生来就是瞎眼的人,按着主耶稣的心意,祂肯定要怜悯医治这个瞎子,即便是在安息日,他也要做这件事。这个生来就是瞎眼的人已经是成年人了(约9:21),可能是二十多年从来没见过光明,没见过上帝创造的美丽,没见过爱他的父母长得是什么样。他盲目了,不方便去工作了,也没有人愿意聘他做工了,他成了家庭的负担,成了别人心目中的“多余”。无奈,他只有坐在大街上的某一个角落,面前放一个小盆,静静地等待路人投入一两个小钱。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世界的罪恶,看不见世态炎凉,看不见一些人的歧视目光,但他可以听到世界的繁杂,听到来自于针对他这样生来就瞎眼的人,因果报应的各种论说。尤其是来自于犹太宗教的权威论断,更使他陷入绝望与对上帝的误解,因为犹太人自古以来就把人的某些疾病或缺陷解释为是:或因其父母犯了罪,或因他本人犯了罪。(参:路十三2;徒廿八4;出廿5;结十八20)但这位盲人是有福的,是千载难逢的福,因他遇见了神的儿子。神的儿子不但要让他见光明,而且要解除千年的观念积压在他心头上的困惑。
这位盲人也被耶稣的门徒看见了,门徒们看见的不是需要马上蒙怜悯得医治的瞎子,而是一个活着的难题,一个千古之谜。这个难题就是:生来的瞎子是因为他在母腹中就犯了罪导致的吗?如果不是,那就是他父母犯罪而造成的?因为门徒和众多的犹太民众祖祖辈辈就是听犹太拉比这么解释的,他们已经认可了这个因果报应观念。
“因果报应”是一个天道规则,但不是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,神的儿子是所有规则的主,正如耶稣是安息日的主一样。耶稣说:“也不是这人犯了罪,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,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。”弟兄姐妹,你们听听,这么一个被定为是受咒诅的,被人看为多余的、无人生价值的瞎子,在上帝的恩典里一下子就改变了,变成了什么呢?变成了彰显上帝作为的宝贝,过去几十年卑贱羞辱的人生,原来都是为了今天预备的,预备承受神的恩典与荣耀的。
弟兄姐妹:我们从主耶稣这段话要学习什么功课呢?一、对于我们不明白的事情,不要用成见、观念、个人情感下定论,不要随意给人定罪。二、凡事要放在上帝的美意里想想,在上帝作为里,坏事也能变成好事,看似无价值的人生其实是有价值的。包括你自己,你的出生时代与家庭背景、你的过去、你的现在与将来,岂没有上帝的美意吗?上帝要在你身上显出祂作为来,你就是为此而生的。把自己交给上帝吧,你一定会改变的。
主耶稣我感谢你,我的存在是为你而安排的,我愿意你在我身上显出你的作为,使我的生命改变,见证荣耀你,奉主耶稣的名,阿们!
文/李牧童 播音/花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