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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9日:你被“十字架”感动过吗?
“耶稣说:‘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,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,不喝人子的血,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。…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,常在我里面,我也常在他里面。”(约6:53-56)
主耶稣说的“吃人子的肉”“喝人子的血”并不是当时犹太人理解的耶稣让他们吃喝他的身体,而是属灵意义的“吃喝”,也就是接受默想基督在十字架舍的身体,流的宝血。为什么说信上帝的人若不接受耶稣十字架的救赎就没有生命呢?因为,人是有罪的,因此受到律法的咒诅,与生命的神是隔绝的,于是为了解决罪带来的与神不和好,神的选民就要向神献赎罪祭,并竭力去行律法,这些后来都成了宗教的义和宗教行为,也就是保罗所说的靠行为得救的行为。事实上,人无论怎么行这些宗教的义和行为,都无法使自己得救,因为人里面没有神的灵,没有能力完全行神的义。经上说“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,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 ”“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罪。所以,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,就说:’神啊,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;你曾给我预备了身体。‘” (来10:1,4-5)人类必须靠耶稣用属神的生命献上赎罪祭才能真的被赦免。因此新约里神的儿女必须接受十字架的信仰,不但从礼仪(圣餐礼)上,而且从心里面接受并明白十字架的恩典与真理。
以色列民献祭是拿礼物换赦免,基督徒献上自己的生命接受十字架的救恩是受感动而感恩悔改。弟兄姐妹:你想,一个儿子总是控制不住自己而得罪父亲,道德败坏,用什么样的方式才能改变他呢?是让他向父亲献殷勤,送些礼物换取父亲的宽容,或者是让他明白父亲为了他而受苦付出了血的代价呢?哪一样才能抓住儿子的心呢?当然是后者,一位明白十字架救恩的基督徒一定会受感动的,甚至会不止一次流出感恩的泪。从里面感动,和从外面震慑强制是不一样的。从里面感动,人就会甘愿悔改,有能力遵行天父的旨意。从外面震慑强制,人就会因内心没有能力而做不到,而且不自由。
所以,故意忽略或淡化十字架的恩典与真理,都不能真正进入生命的信仰里面;没有十字架的信仰,都与神无分。“因为十字架的道理,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;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。”(林前1:18)
主啊,每当我默想你为我在十字架流血牺牲,就禁不住想流泪,是我,是我曾经的罪参与了把你钉在十字架上的事,我愿意为我的罪悔改,不再让你为我流血又流泪。奉主耶稣的名,阿们!
文/李牧童 播音/花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