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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7日:这平安的路,你走在上面了吗?
(《以斯帖记》9:2)犹大人在亚哈随鲁王各省的城里聚集,下手击杀那要害他们的人。无人能敌挡他们,因为各族都惧怕他们。
“普珥日”对犹大人、对国家社会来说,虽然是“吉祥”了,但是对另一部分人来说,却是“凶残”的,因为犹大人竟然在波斯国杀死了几万“仇敌”。这很让人费解,上帝为什么不能用不流血、不杀戮的方式解决问题呢?其实上帝何尝不想这样呢?不然他为何要让他的儿子实施恩典、赦免、爱仇敌的圣道呢?但恩典不意味着就不审判了。
昨天我们分享了,上帝给哈曼的死党八个月的抉择机会,如果这些有极端民族歧视思想,有极端恐怖思想,有残暴统治理念的人,肯放弃他们所坚持的思想与手段,就不会落入灭亡的审判中。最后被杀的,肯定是顽固不化、不肯悔改,并坚持他们的残暴的人。他们要誓死效忠他们主子哈曼。请注意:今天我们读的经文里记载:犹大人下手所击杀的,是“那要害他们的人”,也就是说是那些违抗国家命令正要实施灭绝种族行动的人。这些人不是从信仰、理念、意识形态上与自己不同信仰、不同理念的人进行“文化争鸣”,“和平竞争”的,而是用压制、暴力残害,恐怖行动的方法对付异己的。对于这样正在实施残暴的人,你不自卫反击,就会被他们杀害。
这里,我们重申基督徒的原则:在信仰上、在思想理念上、在文化观念上,我们坚持“相互尊重”“文明共存”“和平争鸣”的对待与自己不同的信仰文化,绝不能搞人身攻击,也不能利用权势压制与自己信仰不同,观念不同的人,更不赞成“圣战”式的残害异己。那些只要毁坏了他们的“经书”就把人家杀了的做法,永远不是基督教的做法。对于那些用言论攻击、诋毁、谩骂我们的人,我们尽量忍耐,对于用行为伤害我们的人,我们能躲避就躲避,不能躲避的就要自我保护。对于蓄意要残害我们性命的,我们也要正当防卫。
也许会有人疑惑,至于杀几万仇敌吗?恐怖分子有那么多吗?要知道,波斯国当时统治了整个亚州西部,其疆土有一百二十七个省,而且哈曼集团盘踞在政权机体里已久,其势力圈,其利益共同体,其忠实的“信徒”何止是几万呢?几万也不过是其中少部分顽固对抗的分子。
无论如何,《以斯贴记》最后“以牙还牙”的结局只是个案,是当时历史的不得已。我们不能将这一事例当做处理问题的真理来套用。古以色列民族的历史里也有一些“树敌”、“报复”、“复仇”的事例,那也只不过是历史中的“权宜之计”,不能作为支持暴力解决问题的理由,也不是基督教的正统思想。基督教是以基督为中心的宗教。基督徒不是“摩西徒”、不是“约书亚徒”、不是“大卫徒”。基督徒要以基督的灵为思想行为的准则。当门徒要求耶稣从天上降下烈火烧灭那不接待他们的村庄的时候,耶稣就转身责备他们,说“你们的心如何,你们并不知道。人子来不是要灭人的性命,是要救人的性命。”(《路加福音》 9:55-56)
基督是和平之君,他很反对犹太民族到处树敌的血气性情,他要终结犹太民族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式的复仇遗传,耶稣说:“你们承接遗传,废了神的道。你们还做许多这样的事。”(《马可福音》 7:13)
冤冤相报的链接,到基督这里就要被截断了。
我们不与人结怨,就少被人怨恨;我们不苦毒,就少受苦毒之害;我们不树敌,就少有人与我们为敌;我们不复仇,就没有人找我们报仇。我们既然明白了这平安的路,就要走在其上。
求主“我们神怜悯的心肠,叫清晨的日光从高天临到我们,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,把我们的脚引到平安的路上。”(《路加福音》 1:79)奉主耶稣的名,阿们!
作者:李牧童 播音:花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