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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月31日:千古的呼求
(伯7:20-21)鉴察人的主啊,我若有罪,于你何妨?为何以我当你的箭靶子,使我厌弃自己的性命?为何不赦免我的过犯,除掉我的罪孽?“
约伯开始与上帝”吵架“了,但上帝仍然在沉默,任凭他在那里发问,任凭约伯的朋友们讨论苦难。有时候有益的讨论更能使真理明晰。
约伯说:”我若有罪,于你何妨?“。这句话使笔者想起了小女儿无知的话:有一天,六岁的女儿在做她以认为很正确的事,但是我确认为他是在做错事,于是就上前责备并阻止她,她竟然闹情绪说:”你为什么要管我?我又不是你,你也不是我,我要是做错了那是我自己的事,与你有什么关系?。“小孩子这话让我大吃一惊,于是就大声呵斥她说:”你说什么?与我没关系?我是你爸,你的什么事都与我有关系,你做坏事与我有关系,你做好事也与我有关系,你这一辈子与我的关系就这么定了!“女儿虽然不能完全明白我的话,但不敢再继续顶嘴了,只是从鼻子里发出了一个不服气的字:”哼“!约伯此时也很像小孩子在大人面前情绪化地赌气。约伯的意思是说:我并没有犯什么罪,即便是我有罪,与你上帝有什么相干?你做你的上帝,我做我的罪人,你为什么要管教惩治我?这是约伯因苦难太重而失去了理智才说出的话,约伯不可能认为犯罪与上帝无妨,因为他曾经说过:”恐怕我儿子犯了罪,心中弃掉神。“但是现实中,很多不敬畏上帝的人,甚至有的”基督徒“就有”罪与上帝无妨碍“的思想,他们认为,自己犯罪不需要向上帝悔改,不是得罪了神,犯罪如果是触犯了国家律法就受律法的惩罚,如果是得罪了人,就向人认错,如果没有被律法和人发现,就只需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就够了。而事实上,在宇宙中有一个规律,那就是,人的罪首先就是亏缺了上帝的荣耀(《罗马书》 5:12),罪的工价就是死(《罗马书》 6:23),罪使人失去做上帝儿女的资格。怎么说罪与上帝无妨呢?上帝对人的罪,或警醒、或约束、或惩戒、或赦免、或救赎,都显明人类的罪与上帝有妨碍,上帝不可能不干预人类的罪。人的良心是靠不住的,不怕得罪上帝的人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。
约伯说:”为何不赦免我的过犯,除掉我的罪孽?“这句话代表了所有在救恩之外的人类的呼声,在呼求救恩的来临,因为人自古以来都活在犯罪--被定罪的死循环中,被上帝的律法咒诅,被人定罪,承受着宗教的、律法的,道德的重担。尽管宗教为以色列民设立了向上帝献赎罪祭的方式,但他们仍然感觉不到自己的罪已被赦免,因为他们的祭物是物质,不是生命,没有触及人的灵魂。而且救恩之外的宗教只能给人心灵以重担,并不能改变人的生命。活在律法之下的神的选民仍然处在彼此定罪的社会氛围内,人与神之间没有恩典,人与人之间也就没有恩慈。其实,上帝并没有定约伯的罪,定约伯罪的、使约伯承受心灵苦难的,是不明白救恩约伯的朋友们。所以,人类彼此定罪也是人类苦难的根源之一,宗教和人类社会里面没有”恩典“,也是人类痛苦的根源之一。上帝听见了人类这样的”呼声“,于是就差遣他的儿子耶稣来到人间,圣经指着上帝的儿子说:”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。“耶稣对呼求赦免的人类说:”你的罪赦免了,平平安安地回去吧!“(路7:48-50)
主啊,我若有罪,就是得罪了你,我就要向你认罪悔改。感谢你为我们赐下了救恩,你免了我的罪债,求你也让我免了别人的亏欠,不让我在别人身上找”箭靶子“。奉主耶稣的名,阿们!
作者:李牧童 播音:花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