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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28日:醒醒吧!不要再“痴迷”
(《约伯记》 22:4-11) 岂是因你敬畏他,就责备你、审判你吗?你的罪恶岂不是大吗?你的罪孽也没有穷尽。因你无故强取弟兄的物为当头,剥去贫寒人的衣服。困乏的人,你没有给他水喝;饥饿的人,你没有给他食物。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,尊贵的人也住在其中。你打发寡妇空手回去,折断孤儿的膀臂。因此,有网罗环绕你,有恐惧忽然使你惊惶,或有黑暗蒙蔽你,并有洪水淹没你。
这是以利法对约伯说的话。从这段话中我们分享一个信息:知善而不行善,也是罪。
以利法一直坚持约伯是因为罪孽深重而遭到了上帝的报应,他除了用“因果报应”理论外,还用了“财富剥削论”思想来判断。以利法第一次发言的时候,就透露出了他的这种思想,他认为,约伯遭遇“匪类”的抢劫烧杀,是因为人的“仇富”和“嫉妒”行为造促成的,仇富与嫉妒的人,常常纠集一些穷人或“起义”或打家劫舍。以利法认为:约伯因只顾积累财富而“痴迷”,所以遭灾在所难免。以利法曾经对约伯说:“忿怒害死愚妄人;嫉妒杀死痴迷人。他的庄稼有饥饿的人吃尽了,就是在荆棘里的也抢去了;他的财宝,有网罗张口吞灭了。”(《约伯记》 5:2-5)但是,以利法却拿不出具体的凭据定约伯的罪,因此他们的“富即是罪”的理论很难让约伯服气。这次,以利法才真正说出了他早已想说的。以利法的意思是说:约伯也和那些有能力的尊贵人一样,过多的占有了土地与资源,而导致另一部分人赤贫,受“剥削”。而且富人为富不仁,没有拿财富周济穷人,因此就遭到了“社会性的报应”。我们不得不感叹:作为远古的智者,竟然有这样的思想!我们暂且不说这个思想是否适合约伯,但对自古以来的社会现实来说,的确如此。
以利法的理论与思想在某些社会现实中,也算是正确的,但套在特殊案例的约伯身上,却是不适合的。以利法所指出的约伯为富不仁的证据也不成立,因为事实上约伯是上帝称为义的人:他是“亲手做正经事,就可有余,分给那缺少的人”(《以弗所书》 4:28)的人。约伯后来也为自己辩护说:“我若不容贫寒人得其所愿,或叫寡妇眼中失望;或独自吃我一点食物,孤儿没有与我同吃; 我若见人因无衣死亡,或见穷乏人身无遮盖;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,为我祝福;我若在城门口见有帮助我的,举手攻击孤儿;情愿我的肩头从缺盆骨脱落,我的膀臂从羊矢骨折断”。(《约伯记》 31:16-22)
以利法认为:表面看来是匪类抢劫了约伯,其实是上帝对约伯的罪孽的惩罚。这更是不符合事实,因为一开始《约伯记》就交代了,是撒旦对约伯试验性的打击,而不是上帝的降罚。由此看来,说“仇富”“嫉妒”,用暴力解决社会分配的不公的方式,就是上帝安排对“富人”的惩罚,这样的思想,是不符合上帝的真实的,因为《约伯记》已经让我们看明白了:鼓动人类社会“仇富”“嫉妒”“用暴力解决社会分配的不公”问题的,是撒旦的作为,而不是上帝的意愿。上帝的意愿是通过“公义的治理”,通过让人类知道所有资源财富都是上帝的,通过慈善,和平的解决贫富差距所造成的问题。
上帝的意念与撒旦的意念是截然不同的,上帝解决人类的问题的方法与撒旦的方法是不一样的,我们是要上帝的方法还是要撒旦的方法?是愿意顺服上帝,还是甘愿活在撒旦的手段里不清醒?约伯的案例毕竟是特殊的,世上有多少人能像约伯那样行上帝的义?当人们只顾占有资源,贪得无厌,而不知道社会人心,不知行慈善的时候,就真的像以利法说的“愚妄”“痴迷”了。经上说:“人若知道行善,却不去行,这就是他的罪了”。(《雅各书》 4:17)撒旦对罪人是不客气的,他会鼓动人类用残暴的手段解决罪的问题的。
“愚妄”“痴迷”的人啊,醒醒吧!
求主让神的儿女都做有属天智慧的人,而不做“愚妄痴迷人”,奉主耶稣的名,阿们!
作者:李牧童 播音:花语